婚礼前一天,我拎着新买的四件套去婚房,给我开门的,却是沈清和的初恋。
她穿着我的拖鞋,头发半湿,像刚洗完澡,站在门口看着我笑。
“你找谁?”
我手里的购物袋一下子勒进掌心,视线越过她,看见茶几上摊着一本红色房产证。
封皮崭新,像是在等我看。
林知夏慢吞吞走过去,拿起来,翻开,递到我面前。
“哦,对了,忘了自我介绍。我是林知夏。”
她顿了顿,笑意更深。
“也是这套房子的户主。”
我盯着那一页,瞬间懵了。
房屋所有权人那一栏,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字。
林知夏。
我花了二百八十六万,全款买下的婚房,房本上,写的却是沈清和初恋的名字。
我第一反应不是哭。
是荒唐。
荒唐到我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走错了门。
我抬头看门牌号,1602,没错。
密码锁也是我设的,沈清和生日加我的生日。
可林知夏熟门熟路地倚着门,像我才是闯进别人家的那个。
她见我不说话,慢悠悠把房本合上,像在替我心疼。
“清和没告诉你吗?这房子,先挂我名下。”
“先?”
“嗯,先。你们要结婚嘛,他怕你太辛苦,很多事不想让你操心。”她低头摸了摸房本,像在摸自己的脸,“男人嘛,总有自己的安排。”
我盯着她脚上的拖鞋。
奶白色,兔耳朵,是我上周亲自去买的,一双粉色,一双灰色。
我本来想,结婚后,我和沈清和一人一双。
结果现在,粉色在她脚上。
那一瞬间,我竟然一点都不想跟她废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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